7月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履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登记职责行政案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李永利担任审判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时侠联出庭履行职务。
\n据了解,本案一、二审法院以当事人曹某起诉前未向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履职申请,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曹某起诉和上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审释明不当、遗漏诉讼请求为由提出抗诉。
\n庭审中,检察机关宣读了行政抗诉书。合议庭组织申诉人、被申诉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出庭应诉并就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发表意见。检察机关依法对本次庭审发表了法律监督意见。合议庭休庭后进行评议并当庭宣判。
\n据悉,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带头办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办案“头雁效应”,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的具体体现。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切实保障了退役伤残军人救济权利,实现了“观摩一案、规范一类、教育一片、提升一批”的法治宣传效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给予高度评价:法检两长同时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具有极强的示范引领意义。本次庭审程序规范严谨,庭审人员专业素养能力突出,案件焦点把握精准,当庭宣判,令人印象深刻。
\n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姜天波,市人大代表张志辽、徐登权、黄义奎、曾忠及市政协委员卢德龙旁听了庭审。市委政法委、市检察系统、市司法行政系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律协、市法院系统等50余人参加旁听。
\n重庆法治报 记者 朱颂扬
\n原标题: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履职 当庭宣判,切实保障退役伤残军人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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